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。人告曾子母曰:曾参杀人。母曰:吾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顷又告,母尚织自若。顷之一人又告,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

曾子处费,有与曾子同名族者杀人。人三告曾母曾参杀人,母由织自若到恐惧投杼逾墙而走。见《战国策·秦策》。

投杼把流言写成身体反应。

何以成典

即使慈母对贤子,三番流言也能摧毁信任。成语『曾参杀人』喻流言可畏。

即使慈母对贤子,三番流言也能摧毁信任。成语曾参杀人喻流言可畏。

问答

此典主要说明什么? 今与『三人成虎』『众口铄金』并用,谈舆论与信任。家庭、组织皆适用。 今与三人成虎、众口铄金并用,谈舆论与信任。家庭、组织皆适用。

文献上要注意什么? 故事残酷处在于:真相是『同名者杀人』,但传播结构不给人核对时间。 教学可做实验:同一假消息第几次你会动摇?比背定义更触动。

与邻近典故如何区分? 故事残酷处在于:真相是同名者杀人,但传播结构不给人核对时间。

义项与语气

教学可做实验:同一假消息第几次你会动摇?比背定义更触动。

投杼动作把抽象流言写成身体反应,典故因此有画面,便于记忆。

同名者杀人,传播却不给人核对时间。

文献上,「曾参杀人」主要依据《战国策》(西汉·刘向编,秦策)。阅读与引用时,宜打开原书相应篇章,核对人物关系、时间与用语,分清史传记载、诸子寓言、神仙传说与后世小说戏曲的层累,避免把不同文本捏成一条「标准故事」。

「曾参杀人」属于历史典故一脉:人物、事件往往能在史传中找到骨架,但细节可能经史家剪裁或后世俗讲增饰。把握骨架,警惕演义串味,是稳妥读法。

「曾参杀人」常作为成语或准成语使用,浓缩情节为可调用的表达。使用时除字面义外,宜照顾原典褒贬与语体:有的锋利如刺,有的温厚如赞,有的只在书面语里自然。硬套场景,容易显得油滑或错位。

曾参杀人专写流言粉碎至亲信任。织布声停处,墙已翻过。

人三报曾参杀人,其母投杼而走,喻流言可畏、众口铄金。依据《战国策·秦策》;与三人成虎同类。

三告之后慈母投杼,信任的崩塌有次数门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