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能并六国,商鞅变法是绕不开的一环。商鞅本卫国公族,名鞅,姓公孙,又称卫鞅;后封于商,故称商君。少好刑名之学,事魏相公叔痤,痤荐之于魏惠王,惠王不用。闻秦孝公求贤,遂西入秦,以强国之术说孝公,得任。
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记其变法:令民为什伍,连坐告奸;奖耕织,抑末业;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;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属籍。又废井田,开阡陌,统一度量衡。太子犯法,刑其傅公子虔、黥其师公孙贾,以明法不避贵。行之十年,「秦民大悦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」。秦兵东出,诸侯畏惧。
- 第一次变法:什伍连坐、军功爵、重农抑商;
- 第二次变法:废井田开阡陌、设县、统一度量;
- 迁都咸阳,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;
- 孝公卒,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,车裂于秦。
商鞅之死极为惨烈:孝公死,惠文王立,旧贵族报复,商君亡魏不纳,返秦被擒,车裂以徇。太史公既记其功,亦评其「天资刻薄」,「少恩」。读商鞅,宜把「强国之效」与「用法之酷」一并看见:秦因法而强,亦因法严酷而积怨。今传《商君书》是否尽出商鞅之手,学界有争,宜作法家文献传统理解。本文介绍历史人物与制度变革,不作严刑峻法之鼓吹。
商鞅变法改变了秦国社会结构:军功爵打通下层升迁,什伍连坐把控制伸入里闾,土地与赋役制度为后来郡县制奠基。六国之士视秦为虎狼,亦承认其「锐士」难当。变法之「成」,与商君之「死」,构成法家人物常见命运:法成而身灭。
太史公写商君「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」,客舍不知其是商君,曰「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」,商君喟然叹「嗟乎,为法之敝一至此哉」。这则故事是否原貌难考,却成为「作法自毙」的经典叙事。今天谈变法史,宜看制度效果与社会代价,而非美化酷法。
秦统一后的许多制度,可溯至商鞅变法所开之局。读《商君列传》,宜与《秦始皇本纪》对照,看变法如何被后续君主延续与变形。